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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刑具发展史简说
  发布时间 2013-11-14  

刑具包括:押解犯人的械具,监狱用的狱具,行刑和处死所用的刑具。

中国的刑具最早始于氏族社会时期的“象刑”(以?探淼蹦??镉5必妫??业彪荆??S当宫,布衣圆领当大辟。)但随着原始社会逐步解体“象刑”退出了历史舞台,取而代之的是“肉刑”。三皇五帝时代惩罚的方法扑(?\、楚)?x(笞击)和放逐,虽然使用的器物还属自然物,但这些已初步具备了刑具之基本功能。

奴隶社会早期,苗民最早发明了“五虐之刑”(劓yi、?ner、黥jing、??huo、丽),随着国家制度的不断进步,刑法也在逐渐地完善,发展至夏朝形成定制,即“黥、劓、刖、宫、大辟”五刑,汉文帝时则把延续两千余年的“黥、劓、刖”刑正式废除,确立了“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”这五种封建社会时期的基本刑罚。

刑具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。青铜时期的“炮烙”(铜),春秋战国的“铁、钳(铁),唐代的“泥耳”“脑箍”,宋代的“凌迟”,元时的“射鬼箭”“坐座”,明朝“廷杖”“立枷”,清朝的“戮尸”“拶指”等等,其样式之新奇,名目之繁多,方式之酷烈,手段之野蛮,令人闻之胆寒。

当西风渐进和封建帝制逐渐消亡时,近代中国才逐步抛弃了肉刑,建立了由“死刑、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罚金、拘役”等五种刑名组成的新体系,完成了从肉刑中心到自由刑中心的过渡,实现了刑罚体系近代化的过程。

 

中国古代拷讯犯人刑具演变表

中国古代处死犯人刑具演变表

中国古代拘禁犯人刑具演变表

 

两块反映古老的“象刑”和原始“肉刑”的刑具展板。(仿出土模块)

A.象刑

氏族社会时期,受尧舜启发而产生了“象刑”:“蒙黑巾作墨刑;以草梗为帽作劓刑;以老苇为遮羞布作宫刑;穿麻布鞋作刖刑;着无领之衣作大辟。”“象刑”制度,是让违反习俗和制度的人身着象征刑罚的衣物等“居州里,而民耻之”后,达到惩戒和教育的目的。

 

B.肉刑

人类早期的真正肉刑是“五虐之刑”(劓yi、?ner、黥jing、??huo、丽),而用于这些刑法的刑具是以下的这几件东西:

【石刀】:

用石头打磨而成,最初用途是狩猎,用于劓刑、?n刑。在甲骨文中“劓”字为以石刃割鼻。

【骨针】:

把动物骨头打磨成针状用于缝纫,后被挪用于“黥”刑。

【?p】yi

将短木桩劈削成尖刺状,用以戳击人体或人体的某一器官。可用于“宫”刑。

【椎】zhui

原为鼓捶一类的棍棒,后发展为一种刑具,用以椎击破坏男女生殖器官。为“宫”刑刑具。

【石斧】

远古时用于砍伐等用途的石质工具,斧体较厚重,一般呈梯形或长方形, 磨制而成,多斜刃,亦有正弧刃或平刃。后用于行“丽”刑(即死刑)

【??】gong(古代一种把人的双手上下拷在一起的刑具。这也是最早的械具之一。)

其他的几种:

兽骨\树枝\竹杆\石头\藤条等这些大自然中随处可取的资源,也会随时随地的被当时的人们变为刑具使用。

 

大清律背景墙衬托着前面的一条由25块智能电子屏组成的多媒体的演示带,播放的内容是由清末一组与行刑相关的风俗画改编的动画。

地上是长长的一条骷髅沟。斩、坑、杀、车裂、凌迟、枭首...二十万、四十万...这些从史学家笔下轻描淡写曳出的数字,大多化作了这累累白骨......

院正中的青铜大锅曰“镬”

“鼎大无足曰镬。以鬻(yu)人也”。秦大辟有镬烹之刑。此物是盛行于周、秦、汉时期的刑具,刑罚名“镬烹”。《殷本纪》载有纣王烹人之子以食其父的事例。

 

一展室(西厢)

西厢展出的是几件比较特殊的刑具。

【?hou?】亦称“ ?筒 ”。古代官府接受告密文书的器具,可入而不可出。后演化为拘禁刑具。

【瓮】盛之于瓮,围炙。即将人犯关于瓮中,燃火烤之。

【粪缸】在缸内蓄入粪便污水,将人犯按入其中,窒息而死。

【格】ge

行刑的高木架。用于??焓苄倘?/FONT>

蜡像表现的是两种刑法的结合,“坠石”“炙烤”

将犯人倒悬在横梁下,并在头发上坠石块,谓之“坠石”。

【老虎凳】

始于清代,起源虽晚,流传却广,为刑具“校”的演变。将犯人绑缚于板凳,胸束一道,腿束一道,头发束于立柱。把砖硬塞进犯人腿下,渐次加码,有时塞到四块还不罢休,还要强搬双脚垫砖,往往导致腿骨断裂。另外,它还方便在全身各处施以其他刑罚。

【销?】

熔化的铅、锡溶液。用以灌注入人口之中。属非法刑具。

 

二展室(三堂)

回溯人类文明发展史中的这段不文明的历史会惊讶的看到,统治者为了对被统治者进行折磨和摧残,设计了如此众多功能齐全,针对人类自身,由头到脚每个部位的各类刑具,我们的智慧在虐待同类这方面表现出如此巨大的创造力,令人震惊、无语!

头部刑具

【金瓜】

“金瓜击顶”金瓜即古代铜锤,古代铜为金。这种铜锤外形似瓜,故称金瓜,用这种刑具击砸犯人头颅。这种刑罚源于商周。

【脑箍】

武则天时期酷吏索元礼发明的一种刑具,以铁箍套在犯人头上,在铁箍和头皮间加木楔,用木锤敲打。铁箍越收越紧,受刑者疼痛如刀劈,甚至于头颅开裂脑浆溢出,此种刑具便叫做脑箍。宋代的脑箍是用结实的绳子,明代的刑具库中也有脑箍。清初捕盗营用竹篾编成脑箍。

【骨针】【刀】【钢针】

用针(刀)黥(刻)面部,再在被刻处涂之以墨,使受刑人的脸颊受到损伤或破相,让其留下受刑的记号,有惩罚与羞辱之意。墨刑在最初时使用兽骨磨制的骨针,人类掌握冶炼技术以后,黥面刑具改为刀,再后来又用钢针刺面。“墨刑”虽是轻刑,但伴随终身,对精神的羞辱如疮疤一样,深深刻在心上。

【铜烙铁】

为防奴隶逃跑,奴隶主用烧红的铁器在奴隶额头、胸部烫上烙印,其方法与防范牛马猪狗的遗失和区别相同。宋代称“火印子”,用它烙肌肤印痕不易除掉。

【耳箭】

贯穿耳朵的箭矢。本古代军队之刑罚。《说文》:“耳矢,军法,以失贯耳也。”清初旧“例”有“贯穿耳鼻之刑”,顺治时废除。

【核桃】【木丸】【口嚼】[口衔]

用于口中的刑具,以剥夺其发言功能为目的。古时用核桃,后世特制分型号之木丸,以防受刑者詈骂或揭露某些秘密。更残酷的方法是“割舌”,又称“抽舌”,有用刀割舌的也有用剪子将舌头齐根剪掉的。“北魏时崔浩在行刑前,就被强行塞入木丸。木丸规格大的有八厘米,需强行塞进嘴里。

【皮掌】

用兽皮制成的鞋掌。刑罚名谓“掌额”、“掌嘴”。衙门对人犯拷讯逼供时用以欧击面颊。

颈部刑具

【钳】

古代铁制刑具,套于罪犯的颈项上。考古出土的实际情况为,一根粗铁条锻成马蹄形,两端孔与一根直铁条相连,形成“甘”字。马蹄形钳孔内经最大为16厘米,近横杆处最窄,仅10厘米 。

【枷】

古代木制刑具,戴于犯人颈项。源于商、周之际的“梏”。“梏”用圆木夹脖子形成夹具,后发展为两块木板的“枷”。

【方枷】

 其形方正。?起於唐宋,明代法定戒具,多用作行枷。

【长枷】

长条形枷。长枷以长形为特征:如元制,长五尺以上,六尺以下,阔一尺四寸以上,一尺六寸以下;明制,长五尺五寸。其形有两种,一种是上阔下窄,头孔在阔处,窄处有小孔可穿绳控制;一种是一长一短两块板组成,头孔在两块板之间,长板一端有孔可穿绳,长枷在元明时为重罪枷,到清代,长枷渐废。

【金枷】

以铜皮镶包的木枷

【大枷】

大型枷具,大而重,或长或方,形式繁多,历代多有创制,始于北魏。用于证据确凿而又不承招的大逆及外判等罪犯。

【荷叶枷】

即盘枷。其外形及大小与荷叶相似,故称。

【铁叶盘头枷】

用薄铁皮镶包的盘枷。

【树枷】

采用带叉树枝,然后加一条横木,用绳绑缚;或把人脖子枷上之后再用绳子将双手绑缚在前面的横木上。历史上元代有此记载:战俘们套着树枷拴在马尾上,马上骑着押解战俘的士兵,一匹马可同时押解几个戴树枷的战俘。

【连枷】

两枷相连称连枷。连枷除了一般单枷作用外,还有相互牵制,限制行动的作用,如同犯可用连枷示众。连枷形制有二,一为单枷相系连,一为特制的多孔大枷。

【丝绢】【绳子】【铁索】

最早的绞杀是用丝绢来实现的,后逐渐演化为绳子和铁索,刑名也为绞刑所替代。

【锯】

伐树的大锯。清咸丰年间一次处决多名海盗时,对一名海盗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,于是找来伐树的大锯,由两名刽子手对拉才锯断这名海盗的脖子。

【鬼头刀】

专门用来处死犯人的刀。刀身比一般军刀宽重,有的刀背上配有一撮红缨作为辟邪之用。刀把长八寸多,为双手握把,因刀把上铸黄铜鬼头雕像,故称为鬼头刀。这种刀只有刽子手专用,平时用黄绫布包扎,存放于官府指定地方,用时取下以酒祭刀。刽子手使用之前先喝酒壮胆,行刑时砍头的技术要有专门训练,对犯人脖子的粗细,用刀部位,用力的轻重都有着严格的要求。

施用于颈部的刑具还有:刀、剑、戟、戈、钺和斧子等。

【刽子手服饰】

清代刽(gui)子手的服饰同元、明。他们身穿大红半长偏襟长袖上衣,黑镶边小圆领。前襟下摆正中有柱装黑云团,腰扎板带,头戴皂巾,令人望而生畏。

躯干刑具

【鞭】

从“鞭”字的结构看,系皮革制作。为抽打牲畜的工具而再用到同类躯体上,是最早、应用最为广泛的刑具。

【桐油皮鞭】

桐油浸渍的皮鞭。明初非法刑具。《明史.刑法志二》:成祖永乐年间有“千户某,灌桐油皮鞭中以决人。”

【蒲鞭】

用菖蒲梗制成的鞭子,专用以教诫有过衍的官吏,以示辱。《后汉书.刘宽传》:吏人有过,但用蒲鞭罚之,示辱而已,终不加苦。”《南史.崔祖思传》:“祖思叔父景真,位平昌太守,有惠政,常悬一蒲鞭而未尝用。”

【鞭烙】

古代铁制刑具,辽始创,元沿用。鞭身为铁索,木柄,用炭火烧红后击打囚犯,有烙三十至五十者。

【九尾猫】

由九条各打上三个结的皮条制成,鞭击时每条细鞭都能打进肉里,鞭结撕下皮肉,就像猫的利爪将肉从骨头上撕下一样。鞭打时节奏由一只鼓来确定,即随鼓点下鞭,这种刑罚持续达百年之久。

【铁骨朵】

辽、金时兵器,也用来拷讯犯人,亦是附加刑具之一。由八片熟铁虚合,木把为柳木,长三尺。铁骨朵如蒜头状,凡犯盗窃罪,走私罪等用铁骨朵处杖刑,受刑的数量为五下或七下。明朝用这种刑具押解犯人,押解的差役在路上可做拐杖,又可以捶打犯人赶路。

【斧】

古代执行腰斩的刑具。

【木剑】

辽对大臣犯重罪而欲宽罚使用的法定刑具。《辽史.刑法志上》:太宗时制“木剑”,其形“面平背隆。”适用于“大臣犯重罪,欲宽宥,则击之。”剑数为笞“十五至三十”。

【沙袋】

用熟牛皮合缝而成、实以沙、形如鞋底、有木柄的辽代法定刑具,用以殴击。《辽史.刑法志 》:“沙袋者,穆宗时制。其制用熟皮合缝之,长六寸,广二寸,柄一尺许。” 《燕北录》曰:“沙袋以牛皮夹缝如鞋底,内盛沙半升,柄以柳木作胎,亦用牛皮裹,长二尺。对罪者用沙袋击打,但不得过五百下。

【乳夹】

是用两根木棍贯穿绳索,夹在女性乳房上然后收紧绳索。受此刑妇女的乳房,被夹后由于失去血脉而坏死。另外还有割掉女子的乳房或乳头的法外之刑,极其野蛮和下流。

【铁荡锣】

明代非法刑具。为熟铜制成荡锣形,提以铁索。行刑时以炭火烧红,烙人背。

【肉刷】

铁制的刷子,受生活工具启发制成,木把装铁钉,钉长寸许,如刺猬状,古代酷吏发明。美其名日“梳洗”。

手部刑具

【铁靠子】即铁手铐。

【手??】

明王圻《三才?D??刑具?》:“??,制?一尺六寸,厚一寸,以乾木?橹??凶臃杆雷镎哂??。”

【观音镯】

刑具。套束在罪犯手腕上的铁制带圈连环械具,似观音菩萨所带之手镯而命名。清代地方衙门私造。

【竹签】

用毛竹劈削成针状的非法刑具。以穿刺手指或足趾,称签爪。始于唐,后沿用。

【大针】

刑具。粗大的铁针。酷吏用之刺入人的指甲中。《后汉书》:戴就收钱塘狱后,“…以大针刺指爪中,使以把土,爪悉??落。”

【拶指】

清代刑具。由五根圆木(杨木或檀木、竹)组成用麻绳穿联的刑具。其长、径围、使用皆有定制。清代以前,拷囚时不分性别皆使用, 清代则专用于拷讯妇女犯罪。

足部刑具

【足钳】

即?。唐颜师古注:“?,足钳也。”

【跟脚】

清末刑具,也称脚踏球,国外的名字叫清道夫。

【木?】

木制之靴。状如高至踝骨以上的长筒鞋。清代用于军流犯人新到配地的戒具。《说文.木部》 “屦校,若今军流犯人新到着木?。”

【夹棍】

古代木制刑具,又名夹帮,以三根木棍紧夹小腿。北齐始用,宋代盛行。审讯命盗重案所用的最严酷之刑具。雍正五年“条例”规定“夹棍用木三根,中梃木长三尺四寸,两旁木各长三尺,上圆下方,圆头各阔一寸八分,方头各阔二寸,从下量至六寸处凿成圆窝四个,面方各一寸六分,深各七分。”

【红绣鞋】

明代非法刑具,生铁制的鞋。明代镇抚司刑讯时,将其烧红后令人犯穿在脚上。

全身刑具

【囚衣】

即赭衣。因罪犯在监禁或刑罚执行期内法定所穿的衣服,故称囚衣。

【凌迟刀具】

千刀万剐刑是古代死刑之一,亦称“凌迟”。一般被施用这种刑罚的人,多是罪大恶极,民愤很大的人,为法外刑罚。《大清律例》规定有凌迟条。凡被处凌迟的犯人,均用小刀行刑,执刑的刽gui子手要先放血后动刀。身边另有备好的竹筐或篮子,还有一个布袋或牛皮包,里面装着各种备用的行刑刀,刀并不大,如剔骨刀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废除此刑。

【铁笼】

铁制的槛笼。五代创制。用刑时将人囚入笼中,外用火烧,再用铁刷剔其肤肉。

【木桩】

埋地的木柱子,行剐刑时束缚人犯之用,木柱上多有横木,以固定躯干与上肢。

【木手】

古代酷吏发明的一种刑罚。是木制短木棍刑具的一种,在把柄一头雕刻成手的形状或虎爪状,又称之为“爪手”。这种刑具使用起来方便灵活便于携带,是狱卒常用刑具。木手长不足二尺,径粗三寸左右,硬木制作,有的还要用桐油或兽油浸泡,光亮不裂,佩带于腰间,相当于后世的警棍。因这种刑具打人酷烈,也称“鬼头棍”。

【杏花雨】

据传为北宋时开封府包拯所创置的刑具,?火烙铁。在平面铁板上,布满垂珠圆头儿钉子。

【鹦哥架】

清代桐城地方衙门造的非法刑具,因仿鹦哥架而得名。用以绑吊拷剥人犯。

【木笼】

刑具。木制囚笼形如鸟笼,有上下分层者,也有不分层者。明清酷吏在牢狱内私造。其高度一般低矮于人体。亦有在笼槛四面攒钉,钉尖向内,若稍一转身,即戳入肤肉。其刑惨酷。

【过山笼】

明代非法刑具。用活动的铜铁管连接而成,行刑时盘于肉体,滚汤灌入,尾中流出。如此者三度,其人必周身肉烂,痛不可言。

【钉板】

布满铁钉的木板。明洪武初年规定:凡民有大冤大枉案去京师向有司机关告状者,必先卧钉板,以表示的确有冤抑可申的决心,有司机关才准予受理勘问。

【铁刷】

铁制的刷子,其梳刺锋利尖锐异常,用以刷剔人的身体,皮肉尽去而亡。

【铁梳】

辽代刑具。铁制如梳子状用以抓刮人体,受刑即死。

【火床】

以一铁制卧具将人?缚其上,在四周用火烤灼之,故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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